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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看申领遗属补助政策

[日期:2010-01-15]  来源:今日龙口  作者:丹丹  
      市民徐女士咨询:我是本市市民,丈夫原在济南一家企业工作,1996年办理退休,于2001年病逝。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?如果可以享受,该到何地办理?
      市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回复:像徐女士这样的情况,应该和丈夫生前的工作单位联系办理。由于政策不同,补助标准也有所差别。2009年,全市将企业职工遗属补助调整为月补助标准360元。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%;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,在上述标准补助基础上提高10%;兼有上述情况的,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%。
      按照上述调整办法,我市有1065名遗属由原月补助标准280元调整为360元,有286名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遗属由原月补助标准336元调整为432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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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刘启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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