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部分在市劳动事务代理管理中心挂档的退休职工咨询:2009年下半年的医疗账户按什么比例划拨,较以前有哪些变化?
劳动部门回复如下——
这部分退休人员2009年6至12月医疗账户金已于2009年6月25日一次性划拨至其个人的医疗IC卡上。在市劳动事务代理管理中心、春光社保管理中心及其他代理机构挂档的在职职工,自2007年1月起医疗基金缴费比例由原9%调整为4.55%,所缴纳的医疗基金只用于职工住院医疗费统筹,因此这部分人员自挂档之日起不再生成医疗账户金。
编辑:刘启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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